一個盲女的控訴捷運真的有色狼
2020年2月23日晚上數家電視台跑馬燈新聞出現「視障盲女於台北車站被性騷擾,因無法辨識嫌疑人,警方無法偵辦。」的新聞。第二天台灣盲人總會陳秘書長立即訪問了多位每日必須搭乘捷運、大眾運輸工具於台北車站轉車曾有類似經歷的女性視障人士,而有了此專題報導。
這是千真萬確的。擁擠的捷運真的有色狼。對一個視障女性來說,站立在車門扶手立柱旁(人多擁擠時經常沒人讓座)藉著列車啟動、停止車廂揺晃的瞬間,有人故意用手肘或手背觸踫我的胸部,甚至用下半身頂者我的屁股不見,我也反應不及而無法抓住他,然後迅速離開。他不出聲,我看我更無法呼叫怕引起車廂的騷動。最初,我只能當作是一次不小心的意外。
但發生多次的〝不小心意外〞後,一而再再而三,要我怎能再相信這只是〝意外〞。我含著淚反覆思索,再多想,眼淚更是往心裡。吞乾了眼淚,看透了人性齷齪的另一面。我只能祈禱社會應該好人會比壞人多。
我一個弱勢全盲女子為了一口自立更生的飯,只能再鼓起勇氣的繼續搭乘捷運走進車廂去上班,希望今天是個平安無傷的一天。我卑微、淡泊的希望善心的你幫助我、尊重我。我謝謝你無時無地的幫『盲』。謝謝!
台灣盲人總會沈痛與遺憾 請你關懷幫「盲」
對於台灣將近20,000名女性盲胞來說,這次事件不是臨時一天或僅有的〝意外事件〞這是長期且經常出現卻又無可奈何的慣性且惡意的噁心行為。天生我殘已經是弱勢了,而無法辨識周遭人與環境是否危險,是我們最大的痛處。身體不應該是危機,兩性應該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,可以自我保護。依據『性騷擾法防治法』第25條「意圖性騷擾,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、擁抱或觸摸其臀部、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台灣是個文化文明水平都很高的國家,我們相信盲胞可以在全民保護下生活的安全又有尊嚴。而對那一些心術不正的人,我們也請求全民當我們盲胞的眼睛,請您幫盲並共同扶持保護弱勢的我們「正義公平,安全尊嚴」。謝謝您們,有大家的護持,我們在黑暗世界也會勇敢走下去。
台灣盲人總會秘書長 陳志洋 寫於2020年夏季